前后 尘老瀚 一、 鸣韵 我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一见钟情,尽管也曾渴望。就像乞丐,祈祷着,也不会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一样。 好像奈何的出现是特登摧毁我以前的信仰似的。其实邂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重要的是当时的感觉与之后发生的事。 那是一个华灯初上的入夜,我刚寄完工资回家,从邮电所回厂。看着满街蠕动的同类或归心似箭,或刚吃完饭结伴漫游,一种落寞突如其来。在垃圾桶里掏食物的神经病乞丐,我注意很久了,或许真正的同类是他们;而不是锦衣霓裳,蹬着皮鞋坐小车,面无表情的陌生面孔。然而孤独依旧存在,它穿过马路,穿过垃圾,穿过乞丐蓬头污脸的傻笑,在楼群间随着灯火飘荡。 我知道此时爸妈应当刚从田地拭锄归来,后面跟着阿黄和月亮;列队欢迎的芒草送上雾水串串。如果我是诗人,那将会孕育成一首绝句,清新隽永;可是,我只是那两个年近半百却已牙发稀疏的村夫野妇的女儿,我的眼里只看到感伤。这种莫名其妙的感伤无底洞一样时常吞噬着我的感官。幸好,一阵打骂引发的惊愕填补了这无尽的空缺:睇我唔打断你个狗腿,我地广东人至憎贼嘞。接着就是一阵拳脚踢打声,偶尔还夹着木棍抽打的噼啪响。奇怪就是没有讨饶的声音从巷里传出。 或许是女人天生的好奇驱使我多管了这件“闲事”;或许是奈何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瘦削的体型触动了深埋我内心的,席娟、琼瑶小说男主人公形象的重现;或许是看厌了城里花花公子与文弱怯懦的堕落青年,他质朴粗野的神态敲碎了我的心门;也或许他身上带来类似故乡的泥土气息,引发了我的怜悯,我才会帮他解围。并突发奇想地掏出积攒多时的零钱塞给一个完全陌生的落魄男孩。我不知道下次相遇彼此还认不认得,也没问他的身份来历,塞了个厂址就转身离开。这是一个风险极大的赌注,我下了,还带着微笑,此后一生也未认真掂量过,就这样糊里糊涂的下了。 直到第二日他来找我,我知道我赢了,至少在那刻;在他第一次牵我的手吻我的时候;从地下诊所回来的时候,在我生命尽头看着死神脚下,我们的女儿吮着拇指沉睡,他握着我的手颤抖不已的时候,我确实赢得了这场没有面包的爱情。 二、 奈何 我是一个迟来的叹息——爸妈一直想生个儿子继承香火,而我之前有了七个姐姐。外公恨我奈何不早生,故取名奈何。 在我有记忆以来,找东西吃与吃东西,挣抢食物的吵闹一直没有停止过。饥饿与抵抗饥饿几乎是我成长的全部。我们一家十几口,有时一个月才有一次肉吃,而且是肥肉。我是小儿子,有什么好吃的我都先得。后来我有钱了,吃鸡蛋时小姐姐阿六、阿七瞪大眼睛噎口水看着我的神情依旧时常会突然还原成饥饿,在我胃里翻滚,一直挤上喉咙,隐隐作痛。 生活让我过早的变得愤世嫉俗。 七岁上学,同班有个壮实的小子老是耻笑我是“瓦窑”的儿子。我不顾一切扑上去,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任由他怎么踢打我都不放,直到师长来到强行分开。从此没人再敢在我面前说三道四了。我也背上了恶棍的臭名,但我不在乎。 十岁那年爸在工地上砸伤了脚,生活一度陷入困境,连盐油都买不起。妈妈好声好气向比较宽裕的人家借钱救急,可每次都是叹息而归。倒是同样艰难的邻居分担了这一场苦辛。他们无偿向我们提供生活必须品。为此我见到那些有钱人的鸡鸭总是一场好赶,放他们车轮的气。尽管作了坏事,可我一点也不觉得是错的。 上到初中,很多人早已把我当成阿飞了。一直没人敢靠近我,除了几个“烂仔”,其他的好人偷偷说是物以类聚,我不管。反正我觉得他们并不坏,只是别人看不到我们的好罢了。 被迫退学是意料之事,其实我也觉得这样被排斥地压抑在学校,白白浪费钱财和青春不值得。当我看到校长的儿子在欺负低年级的小同学——把一钵粥从头上淋下,一股热血冲上心头,在众多围观起哄的人群中挤到他跟前,狠狠一记左勾拳把那小子打得吐血。我头也不回地走回宿舍,收拾家当回家。 无论妈妈如何哭喊,爸爸怎么抽打责骂,我还是坚决不再返学。半年后爸妈终于肯让我背上南下广东的行囊。走出石罗底我再也没回头。 在深圳,走下坐了一天一夜的班车,我紧握着唯一的一张百元钞票和写有同村死党厂址的纸条,茫然看着四处蠕动的人流,仿佛置身于无垠的沙漠,而我坚信这会有梦中的绿洲,而我也将成为绿洲上翱翔的雄鹰。当夜幕降临,人流潮水般散去,而我依旧无处着落,我才明白雄鹰离自己还很远很远,我顶多不过是一团在狂沙中回环的枯草。 一晃十日,我只剩五块钱了。朋友离厂了,音讯难寻。我一个人卷缩在冷落的街头,又冻又饿。不知这城市繁华背后隐藏着多少心酸。像我们这样的“三无”人员,晚上要像老鼠一样躲着巡警,进厂也倍遭嫌弃。 走投无路的我,像乞丐一样蹲着,偶然摸到防身的小刀,我的心不禁升起一股邪念。可是一想到后果:若东窗事发,坐牢或被判死刑,老爸老妈又将如何活?我犹豫了。可我不能活活饿死,在矛盾的争斗中,道义终归向现实低头。我掏出最后五元,买了一份便当,准备吃了就大干一场。走到路口,看到一个比我还小一两岁的男孩跪在街头,无力地重复“求求各位好心人施舍些钱,让我吃口饭吧!”而行人大多来去匆匆连斜眼也不扫一下,有些好奇的停下看看,摇摇头又走了。我的眼神在饭盒与男孩间流转了几回,最终慢慢把饭盒放到他面前,转身没入阴暗的小巷。 或许上天也不眷顾我,等到黄昏也没有能抢的对象出现。我正想垂头丧气地走出巷口,突然被一个飞跑的人给撞倒了。刚想爬起破口大骂,我当头吃了一棒,还听到有人说:睇你重走,睇我唔打断你个狗腿。接着又是一阵拳打脚踢。 忽一女声想起:大叔干嘛打人呢,这样打下去会出人命的。 “打死矩抵死,咩事唔做,硬是做贼,我至憎就系贼了。”另一把中年男声答道。 趁他和那女孩说话,我爬起来紧握刀柄,转身走出暗处。摸了摸嘴角的血,用可以杀死一头牛的愤怒盯着他。那汉子似乎认出打错人了,脸红一阵白一阵的,愣了一会丢下句:睇系呢位姑娘份上,个次就唔同你计较,下次某比我撞见,记住了,我地广东人至憎就系做贼的了,否则……抖了抖木棍飞也似的走了。 我转过视线瞟向那女孩。她很可爱,圆圆的脸,配一口虎牙;扎着马鞭,衣着不华丽却有一种质朴的清新。我低下头沉思,要不要抢她。她为我解困,看得出是个好人,她也帮过我,算是自己的恩人了,看来也不像有钱人。我决定不抢她了。 我抬起头时她正微笑看着我,一时我不知所措。只好用右手搔着后脑勺也勉强挤出干瘪的笑容。还是她打破了尴尬。她说:这位兄弟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以致落到这种田地;如果是没法找到工作,我可以帮你,我在一个毛织厂做领班,这是我的厂址,还有一百块钱,你可以买两套衣服明天到厂里报到,也可以买车票回家。我得回去了;你饿了吧,先去吃点东西吧,我走了,有缘再见。说着她在小包里拿出纸笔写好地址,把一张伟人头夹在撕扯下来的纸上塞到我手上,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她回过头笑着说:对了,我叫傅鸣韵,若到厂里,报上我的名字就行了。 我一直呆在巷口,看着她消失在夜色中,我感觉自己在发梦,用力打了一掌脸颊赤痛赤痛的,才确定这不是梦。可我还是不敢相信,一百块,我读书一个学期的学费了,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竟会给我一百块,有这样好的人吗? 肚子咕咕响了,才不去想那么多呢。吃饭事大,那回我到大排档整整吃了三大碗汤面,然后找了个十块一夜的旅馆美美睡上一觉。那夜我再次梦见了雄鹰。 第二日一早,到地摊去买了衣服、牙刷等日用品,就问路去找鸣韵指点那间厂了。 进厂很顺利,厂里帮搞了暂住证。由于没有身份证,鸣韵叮嘱我晚上不要出街以免被查夜的给抓了,有什么需要就找她帮忙。顺理成章的我们成为了情侣。 在充斥着物欲的年代,欲望涌动的他乡之城,能得到鸣韵是幸运的。我十分珍惜。努力赚钱也有意识地改变自己的脾气。 在一个冷雨纷飞的春夜,我们撑着花伞走在回租屋的路上。下班的人流车群行色匆匆。昏黄的路灯让随风飞舞的毛毛雨无处遁形。我害怕无力生根的我们就像风雨一样,有一刻风停了,水滴也就无法起舞、直直消失地面。又一阵风吹过,鸣韵紧搂我的双手再紧一紧,我也把不撑伞的左手加层力搂着她肩膀相视一笑。 那夜鸣韵对我说,其实在路上她一直无法开口告诉我她有了,她在考虑要不要生下这个孩子。听到这个消息,我也很痛苦,我也很想要自己的孩子,可是手头上根本没有足够养活妻儿的钱。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寂寞而又重复单调的姿态未能稍减心头的沮丧。这一刻我才明白生活为什么会让人丢失少年以前所有的坚持;想想两三年前的自己还是那样的桀骜不认命,现在连自己的孩子也要不了。那时我觉得以前的坚持与行为是如此的幼稚与可笑。当抽完最后一根烟时,我用连自己也听不清楚的声音对鸣韵说: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把它打掉吧。 鸣韵马上开始哭了起来。我也不知该怎样安慰,只是紧紧搂着她抽咽的身子。 第二日,我们请了假就往做人流的地下诊所走去,我们都不说话。那是一段路是我生命中最漫长沉重的旅程。来到诊所,我们发现早有两三对同样年轻的男女坐在那排队等着了。医生是一个五十岁左右,肥肥的大婶。她用杀猪似的声音高声说:先比钱,后做手术,五十蚊个。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孩用颤抖的手递过五十块,又回头望着低着头的男人,嘴角动了下却没出声,眼泪一味的流个不停。那大婶不耐烦地一把将她拉进“手术室”,那不过是用一块布阻隔着的木板床,一掀开布就可看到里面的墙。过了一会,里面传出女人口咬木棍撕心裂肺的叫喊,听得我们心一紧一紧的。鸣韵紧紧握住我的手,我也有些颤抖。好些时候,那大婶才扶着女孩出来,那男人急忙迎上去半抱半扶的搂成一团走出诊所,好似逃瘟疫一样。 那大婶全然不理会在场人都苍白了的面孔,粗声粗气地说,下一个比钱跟我入去。说着还不停地往围裙上擦手上的血迹。突然我想起了恐怖片吃人的女妖,再看那胖女人一副杀猪的样子,我拉着鸣韵用最快的速度跑出诊所。 鸣韵瞪大眼睛凝视着我,我鼓足勇气说: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让你受这种苦的,还是生下它吧,我会想办法养大他的,打不了我们回乡下! 那时鸣韵带着泪花笑了,这是我今生看到的最美丽的笑容。 接下来几个月我更加卖力做工了,夜夜加班到最后;烟也少抽了。日子很幸苦但很快乐。每当眼困难耐一想到鸣韵的笑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我就重新充满了力量。我以为我的努力会换来预期的美好。可厂里的一笔货质量出了问题,要扣发我们一个月工资。鸣韵临产在即,手头积蓄又是那样拮据;下班后,我去了厂友常说的那间“红番区”酒吧,一个人喝闷酒。突然有人拍了下我肩头,转身一看原来是刚下广东时想要投奔的死党阿金。 原来他在酒吧结识了老板娘,打得火热,现在帮忙打理酒吧了。一番寒喧,我向他诉了苦。阿金还是那么义气,他二话没说就掏出钱包把所有钱塞了到我手里说:你摞去顶住先,唔够再来稳我,阿嫂需要照顾,你重系早低返去吧,我飙车送你。 我说,不了大恩不言谢,钱我一定会还的,兄弟的情义却不知如何偿还了。 回到租屋,鸣韵正在门口探望,饭菜在桌上还未动过;她在等我,我一阵心酸,赶忙扶她坐下然后盛饭,她也不问我为何晚回,我只好自编谎言说今晚不加班,所以下班后走了一趟步行街。洗澡前我把四百块交给她,她看看钱又看看我感觉有些奇怪,可很快又平静下来,拿过钱慢慢转身入房。看着她的身影消失,我舒了口气,吹着口哨去冲凉了。 日子一日日过下去,我的心也开始慢慢融化,不再炽热,只想平平静静地生活,什么尊严、原则,出人头地的抱负统统抛到脑后。 金德出世时,我正在加班。他一个月大鸣韵就坚持回厂上班了。我说服不了只得由她了。我很泄气,恨自己没本事让妻儿受苦。又是阿金解救了我,他和老婆想到广州发展,酒吧卖了可惜,想让给我们照看,以后再结算。晚上跟鸣韵说,她同意辞工,一起接管酒吧。 三、 老作 作家似乎曾是一个恨受人尊敬的职业,像古代、外国。现在不是了。至少于我不是。老作不过是我的一个外号,在别人的嘲讽中让真实的名字消失的代码。 耕田无力,做事迟钝,又无后台,中文系毕业后就失业在家,带着一副八百度眼镜,下地落田免不了招人嬉笑。平时看下书,下下棋,翻翻读书时在校内发表的豆腐块文章,本也可聊以自慰。怎奈乡里就那么几个大学生,失业在家总有对不起党和人民的感觉。唯有南下打工。 为人木讷,不通人情,体瘦怯弱,在厂里常被欺侮,书中经论在俚语方言前不堪一击,一旦被顽劣厂友知道钟情文字,便冠以老作称号时常加以嘲弄。 鸣韵却是例外。她从小支持我写作。我们成绩都很好,只是她身为女子,被迫辍学了。最初写的多为心情日记类,不敢给人看,鸣韵当然例外。她是愿意看的第一读者,谣言也曾四起。其实这只是谁也说不清的少年情怀,无关爱情,无关未来。后来她与奈何的事我一直都在关注。只因她说过,希望有一天我能把她写进书里。 我努力着,也泄气着。三十岁了,一无所有,在乡下,这年纪还没讨老婆这辈子就基本打定光棍了。父母很担心,迫着找对象。没钱,连住房都没,谈何容易。即便有女人傻到肯跟我受苦,又于心何忍,与其跟妻儿一起受苦倒不如独自孤苦。我相信没有面包的爱情但不相信没有面包的幸福。但如何赚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机会还是有的,不过或许我太傻罢了。曾有朋友介绍到网站当写手,一个月一千多。但我以没有电脑,也不习惯被人作践,专写一些带黄色粗俗作品去增加点击率为借口推了。圈子里朋友不多,有没有自己的阵地,鼓吹的帮手,成名太难了。没有名气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写再多也只能自娱自乐。 我也曾思考过写作在生命中究竟占什么位置。为写作而写作?为生活写作?为什么写作?写作又有什么用?可能真是愚钝,什么也没理清,反而越觉生命无意义,写作不写作,人生一世几十年,转眼就完了,留下什么,没留下什么也不过个人身后事。最紧要是活下去,但有不知仅仅为活着而活着是否有意义。 直到鸣韵与奈何相继过世,把阿梅托付给我,金德入狱;我放下以前坚持,自以为的作家尊严,作了网络写手,出版几本畅销书,却真的成了老作。但我一辈子也不配把鸣韵写进书里了。 四、 奈何 由于鸣韵精打细算,也善于交际。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月收入超过五千,比以前半年工资还多,为了感激阿金,我把儿子取名金德。 整天在酒吧里,认识的多为些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日子似乎又回到以前的放荡不羁。鸣韵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理酒吧,顾不上我。早些年又多了个老二,肚里还有个小东西,鸣韵说趁早生个女儿,之后就结扎,一家五口安安稳稳过日。带大一个孩子已不容易,再多两个就更难了,但既然她想要个女儿,我也无话可说。她一天到晚不是照顾老大,就是训斥老二,再就打理店务。好像我是局外人一样。是否婚姻由爱情与面包共同构建,以前没有面包爱情显而易见,有了面包分量就变小转变了? 我也听到搬弄是非的旧厂友说,老作从小跟鸣韵相好,现在还不死心,常来喝酒其实醉翁之意谁不懂?这年头还有这样痴情的人,是女人都会感动啦。 我不在意流言,可实在无法忍受鸣韵对我的冷落。我觉得用放纵报复她。灾难总是潜伏在无视命运的随意。一次酒后驾车把一个贵公子撞了半死。赔钱打官司,让我心力憔悴。 这时我们的小女儿阿梅恰好降生,顺利生了两个儿子的鸣韵,这次竟出现了血崩。,医生也束手无策,只靠大量输血维持生命。我回到吧台,但求一醉。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光着身子,怀里搂着一个女人,仔细辨认,是以前跟损友鬼混时结识的,隔壁夜总会“金宝地”的老板娘,心仪。我厌恶地推开她,摸索着点燃一根烟。一阵飘飘欲仙的感觉随即产生,整个人似乎随着烟雾袅袅升起,漫舞、狂欢……陶醉间台盘的手机突然发出刺耳的震动,打了个激楞,我猛地抓起手机。是老作。 我赶到病房,鸣韵眼皮跳了跳,似乎要努力睁开,但很快又合上了。我扑过去,握住她的手,趴在床沿痛哭。她的手越来越冷,最终化作一股寒流从掌心一直冲击到心窝,漫上喉咙掐断我的泪腺。我抽搐着扫了一眼周围,医护人员满目悲悯,老作在人群间低着头黯然神伤。我再次把目光转移到鸣韵与床单融为一体的脸上。她大大的眼睛不再转动,可爱的虎牙连同笑容将永远深锁在失血的嘴里。我死也不相信,眼前木头般躺着的是几天前还有说有笑的鸣韵。女儿则下身换个姿势继续含着拇指在鸣韵怀里沉睡。我才注意到这团可恨的肉球。她不知道生她抱她的妈妈已经死了,永远也看不到听不到她的一切了;妈妈是为她而死的,而她却一无所知。我真想一手掐了她。 没了鸣韵,酒吧很快就关了。放纵着,麻醉着,糜烂者;生活发出死亡的忧郁。走投无路,最终又跟心仪混到了一起。她不仅做酒水生意与皮肉生意,还有毒品交易。很快的我也上瘾了。她说上瘾后唯一的出路是以卖养吸。 生命中不可能出现第二个鸣韵,早早的我已预知了自己的末日。我把两个大的化骨龙送回乡下,女儿扔给老作养,一个人过着糜烂堕落的生活。 在锒铛入狱那天,我重新审视一生。行刑枪响那刻,画面最终定格在与鸣韵相遇那幕。 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我的血流干了,我的冤孽是不是也洗清了?我的灵魂又能否在枪声上空与鸣韵再次重逢? 五、 金德 现在我跟老作叔叔学写作。其实在少年劳改所里,我就偷偷的练习了。那时,夜里常常想起从前。 发了场梦般,爸妈就不在了。他们在彼岸会不会也惦着我们?没有我,年迈的爷爷奶奶能否撑起这头家;看到儿孙家破人亡,他们是否为当初养儿防老的打算忏悔,宁愿自己孤苦也不忍看着后辈受苦?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不会在弟弟盯得死死的婆娑泪眼下,把商场那块类似玩具的金表踹进怀里?我该不该继续读书,以后有钱了该不该领回小妹,把父母的尸骨合葬,一家团聚?这些问题魔鬼一样缠着我,唯有文字能把活生生的感觉框死在一个个方块里,在视线中理清。 老作叔叔来探我时,他告诉我,爷爷奶奶过世了,他把弟弟也领养了,叫我安心,勤恳立功争取早日出来。 我知道他现在很红,我也想出名。但他说,单纯地以卖字为生是很危险的,随时有饿死的可能,还要时刻经受良心的考验。语言中总有叹息。我不知道为什么。 迎合流行时尚,假借暧昧的书名、笔名,再借助老作叔叔的名气,一出狱我就出版了两部被誉为“90后代表作”的“成长伤痕小说”。后来一经媒体曝光,了解到我曾坐过牢,并且那两部小说是在狱中完成的,更是声名大噪。 我终于有足够的钱了。通过各种手段接回弟妹。也曾找过父亲的尸骨,但听说他生前吸毒太多,尸骨已朽,刚入土就被瘾君子挖去提炼海洛因了,只得作罢。老作叔叔没有生气,只是叹息。他说,他本想让我帮他完成把我父母写进书里的任务的,但现在我也不配了。 多年后,“文坛婊子”的笔名彻底盖过姓氏,我也明白我不配了。 尽管我们相好了名字,就叫《没有面包的爱情》,我们却永远完成不了这篇文章了。 我们真的不配。 |